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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行政复议交出亮眼年度答卷:调解化解近三成,超九成争议止步于复议

发布时间: 2026-03-05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5年,深圳市龙岗区行政复议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实质化解矛盾为目标,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805宗,同比增长超40%,其中近三成通过调解方式获得实质性化解,超过90%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有力彰显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

  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办案质效显著跃升

  龙岗区始终将机制创新作为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的突破口。落地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官机制,有效整合政府法律顾问与专家智库的智力资源,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同时,系统绘制行政复议办案“施工图”,修订完善全区办案指引并配套流程图,对受理、审查、决定等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清单化管理。推行专业化分组办案模式,根据案件类型与人员专长精准分案,实现“类案同审、标准统一”,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约30%。在文书制作上,强化释法说理,注重证据分析,深入阐释法律内涵与裁量基准,融入情理考量,极大增强了行政复议决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精准服务护航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企业关切,龙岗区行政复议机构主动作为,开通涉企行政复议“快速通道”,建立“优先受理、快速分办、专人跟进”机制,依托“一企调”平台高效响应企业诉求。对简单涉企案件“立收即审、快调快处”,对复杂案件“繁案精办”。在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领域,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纠治程序违法、不作为、处罚显失公平等问题,以监督促规范。例如,在某企业因大额罚款申请复议案中,复议机构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制发提示函建议执法部门综合考量企业违法情节、实际困难及危害后果,审慎行使裁量权,切实为企业纾困减负。年内共受理涉企复议案件69宗,通过调解实质化解15宗,依法纠错3宗,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万余元。

龙岗区复议办调解成功当事人撤回申请照片.png

  同时,坚决遏制权利滥用,维护健康市场秩序。针对部分职业举报人“以诉牟利”的“生意式索赔”行为,依法准确认定其滥用复议权的性质,年内作出驳回申请决定及释明121宗,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为企业专心经营创造了稳定、可预期的法治氛围。

  践行“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促进实质化解

  坚持复议为民,龙岗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行政复议实践,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重点领域,坚持100%听取当事人意见,力求“办理一件、治理一片”。在一起入学积分争议中,复议人员主动沟通、细致释明,化解申请人误解;在一起涉及医疗纠纷的复议案件中,通过“穿透式审查”发现症结在于信息壁垒和沟通不畅,遂多次组织医患双方及主管部门调解,并制发全区首份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复议调解书》,赋予调解成果法律刚性,最终促成矛盾彻底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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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监督赋能,深耕法治政府建设

  龙岗区始终将行政复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监督利器。通过制发意见书、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座谈等方式,对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精准反馈,督促整改,2025年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5.1%,监督实效明显。落实文书抄告、败诉案件报告等制度,构建“层级监督+纵向监督”协同体系,推动监督环节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警、事中规范”前移。同步完善行政应诉全链条管理体系,形成复议与应诉效能叠加、相互促进的“双轮驱动”格局,全年行政应诉工作呈现规范有序、败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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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蛇辞旧岁,骏马启新程。2026年,龙岗区行政复议工作将继续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努力让行政复议成为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更加强大的“法治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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