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减少执法扰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新年伊始,龙岗区正式印发了《关于健全优化涉企行政执法“多线合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务实举措,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出台一个方案
为规范涉企执法“锚定方向”
近来,龙岗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部门专业优势,结合涉企执法常见问题,统筹全区涉企执法部门,厘清涉企执法工作重难点,并制定出台专项实施方案。
据悉,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涉企执法的工作目标,即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涉企行政执法“多线合一”协调联动机制,聚力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从源头大幅压降入企检查频次,解决多头重复执法扰企等问题,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做到四个坚持
为规范涉企执法“奠定基础”
只有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动执法透明化、程序化、标准化,减少执法扰企,企业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此,龙岗区围绕四项基本原则精准发力,不断推动涉企执法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一是坚持依法履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监管职能,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坚持应联尽联。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需要现场检查外,其他现场执法检查均纳入统筹范围,减少重复检查。三是坚持包容审慎。慎用处罚等强制手段,鼓励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四是坚持执法创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广不见面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
提出三个任务
为规范涉企执法“明确路径”
如何规范涉企检查,推动实现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与企业活力增强的双赢双优。《实施方案》聚焦涉企行政检查、联合执法模式、执法监督处理三大方面,提出了12项创新务实举措,包括严格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建立“减免责”事项清单;完善涉企联合执法统筹机制,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畅通企业投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龙岗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等协同联动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了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全面推广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也就是说,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时必须亮码,受检企业可以通过扫码核验检查信息、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扫码入企’制度,目的就是提高行政执法检查质效,减少‘多头查’‘重复查’等扰企问题,让企业能更加安心经营、专注发展。”
把握“三个关系”
为规范涉企执法“提供方法”
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还需精准把握并妥善处理“三个关系”。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既要严控重复检查、过度执法,又要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守牢安全底线。二是厘清行政检查与非行政检查。针对基层执法中行政检查与网格员、安格员日常巡查界限模糊问题,《实施方案》从检查主体、标准等维度进行明确区分,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三是把握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转变“卸责式检查”的错误观念,推行“执法+服务”的工作方式,鼓励运用柔性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龙岗区将以《实施方案》为抓手,加快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多线合一”协调联动机制落地落实,贯彻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让法治成为护航企业发展的坚实保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