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街道办在平湖兴文学校联合举办“街坊议事堂——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墙’,守护少年的你”专题活动。现场围绕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区别,侵害未成年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如何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旨在通过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
龙岗区司法局、兴文学校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平湖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辖区十所学校德育主任及兴文学校师生家长代表9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活动还邀请了深圳市律协教育未保委的专业人士,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答疑释惑。
预防欺凌和暴力,处置要依法依规
预防校园欺凌对维护校园安全至关重要。针对校园欺凌的问题,平南派出所、兴文学校法治副校长丁正警官从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定义入手,提出要做好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对于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要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保护。
平南派出所、兴文学校法治副校长丁正警官正在阐述校园暴力和欺凌的不同
权责统一有规定,侵害他人需担责
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如何担责的问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罗永霞检察官指出,侵害未成年人应承担法定责任。根据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程度不同,欺凌者需承担赔礼道歉、拘留罚款、刑事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罗永霞检察官向大家讲解不同程度侵害要承担不同的责任
以暴制暴不可取,保护自己很重要
遭遇校园“欺凌”时,被欺凌者该如何保护、帮助自己呢?对此,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少年家事审判团队王婷法官指出,被欺凌者可以及时向家长、老师反映情况,寻求他人帮助,固定“欺凌”证据或报警求助等方式保护自己;同时她还告诫在场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加剧冲突。
龙岗区人民法院王婷法官告诫大家一定不要以暴制暴
网络沉迷难防范,社交需求要引导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深圳市律协教育未保委顾问、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烨铃给出了自己看法。她认为不能一味希望孩子全部的精力只用来做课业学习,要关心孩子正常的网络交际和交友需求,正确引导孩子在人际交往、身体健康、课业学习三方面的平衡。
深圳市律协教育未保委顾问陈烨铃主任提出要多关心孩子的正常需求
活动现场还对旁观者如何帮助被欺凌者、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能否退费等问题进行探讨,来自公检法的嘉宾对此都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龙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作为,多方协作,不断创新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优化未成年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通过这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也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参考和引导,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提供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