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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搭建调解平台!龙岗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年来,针对行政争议不断增多的态势,龙岗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过系列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率先搭建街道行政争议调解平台,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龙岗区进一步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协同开展诉源治理,强化街道办在矛盾化解中的主要作用,2022年5月20日,龙岗区及11个街道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依托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援助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化解渠道,同步印发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

  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团队,从区直部门、各街道选取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行政纠纷处理经验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逐步形成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调解体系,为基层行政争议化解提供专业支撑。

  街道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成立后,宝龙街道即由街道领导挂帅,于5月23日成功化解了一宗因房屋征收补偿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成为街道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首宗成功案例。龙城街道充分发挥部门联调的作用,加强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城市更新局等多部门协作,成功化解易某提起的3宗行政诉讼案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现行政复议阶段实质化解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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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区不断改革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社会公信力,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行政复议”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以来,龙岗区行政复议办已经收案489宗,案件数量已达去年全年的1.5倍,行政复议日益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平台和首选途径。

  为高效化解行政争议,龙岗区行政复议办切实将“枫桥经验”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发挥行政争议调解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今年以来,龙岗区行政复议办已结案件462宗,其中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的120宗,调撤率为26%。经复议后再提起诉讼的案件仅45宗,实现超90%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化解。

  龙岗区行政复议办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行政复议纠错制度落实,复议期间发现行政行为确有违法或不当,依法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于行政机关有待完善工作举措,提出行政复议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今年,龙岗区行政复议办已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纠正案件28宗,纠正率达到6.6%,向相关单位发出复议建议书3份,有效推动执法水平的提升。

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诉讼机制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在诉前、诉中化解

  为加强府院联动,整合司法行政和审判资源,形成合力,龙岗区司法局与盐田区法院签订《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区司法局派驻专职调解员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化解争议。今年以来,龙岗区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化解17宗,已达去年的2倍之多。

  与此同时,为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取得实效,龙岗区不断完善应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并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对于群体性案件、重大案件,要求涉诉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例如,在一宗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中,横岗街道办事处正职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经全面了解案情经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化解了争议,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

  “一把手”出庭应诉已逐渐成为龙岗区的常态,今年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1次,其中“一把手”出庭应诉20次,约为去年同期的2倍,为推动实质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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