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检察院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帮助弱势当事人实现其诉讼权利,并保障其实体上的权益,以实现公平正义。

  龙岗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遵循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治需求,加强与区司法局联动,探索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工作互促互补互通,切实为特殊群体“撑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的机制拓宽线索渠道,实现案源互促

  打通线索双向移送渠道,促进拓展案件来源。区司法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诉讼能力不足的特殊群体,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更好的,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认为支持起诉的对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有效实现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常态化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夯实制度基础。

  二 发挥“联”的优势突显协作配合,实现职能互补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强强联合”专业优势,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明确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的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后续执行阶段跟踪等事项,确保履职补位不缺位,最大限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能动履职,延伸触角。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申请,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及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帮助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强诉讼能力。针对支持起诉案件,法律援助延伸至执行阶段,双方按照职能协同加强对支持起诉案件在执行阶段的跟踪,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执行,保障支持起诉案件达到实际效果。

  深入开展检律协作,强化释法说理。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探索“枫桥经验”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当中的实践运用,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为建设平安示范城区提供检察助力。

  三强化的作用构建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沟通联络,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细化协作机制,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的协同效果。

  专人专办,及时跟踪。在线索移送后,指定专人办理,并将受理、审查等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即时共享,及时掌握案件情况,跟踪问效、有序推进,保障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龙岗检察院将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有益探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努力回应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更现实地获得和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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