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完善办公、办案等基础设施建设,我院专门成立了“基建工作小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体系,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规范管理,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最终实现了项目竣工结算零审计。
今年6月,我院把去年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区审计局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局审计中心对项目立项、设计图纸、经费预算、施工监理日志、现场签证、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全面审计,并通过项目工程量、单价的一一核实,最终确定全部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送审结算资金与审计审核结算资金一致,差价为零,区审计局对我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院为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院党组的重视下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是成立了“基础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基建工作。项目建设的立项、论证、项目评估和经费预算等重大决策由检察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规范工作规程。基础建设工作小组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检察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项目设计并做出经费概算,然后报区建设局进行审核预算;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或建设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把好应标公司的资质审查关,确保高标准实施项目建设;四是在与施工单位签署建设项目合同后,由工程监理公司和基础工作小组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施工方案调整等实行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的方式,确保施工质量;五是竣工结算规范化。项目完工后,由院基础建设工作小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三方人员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经费结算报送区建设局进行结算审核,并作现场核实,然后报审计部门审计后结算工程款。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杜绝了基建项目中的一切不正常现象,既保证了项目质量,又提高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