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举报工作会议上,区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2004-2006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是区检察院院控申部门第二次获得该项工作的最高荣誉。

   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控申部门承担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受理控告、申诉、举报、刑事赔偿等多项工作职能。近年来,区检察院院控申部门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合格与否的唯一标准,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2004至2006年期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36件,其中接受群众咨询2866件,控告类信访184件,申诉类信访651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7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均已办结;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6件;处理集体访9批100人;处理告急访19件;检察长接待日接访群众181件次,其中检察长巡回接访23次,接访群众127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1000多份;受理各类举报线索401件。

   为推动工作的全面发展,控申部门本着便民利民的目的,锐意改革创新:一是将日常接待工作与“两访一户”劝控工作有机结合,妥善化解矛盾,做到控申接待工作的三个百分百——“对群众来信来访,百分百受理、百分百答复、百分百满意”。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原有的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制定并实施《检察长预约接访制度》、《业务科长预约接访制度》、《涉检有理上访责任倒查制度》、《“大控申”联合接访制度》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强化全体检察人员“为民执法”的意识。三是在外来人口较多,环境较复杂的布吉街道办诉求中心成立下访巡访接待室,将接待“窗口”前移到基层。这一系列的举措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也因此相继获得省文明接待室、市先进集体、区维稳综治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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