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上,我院刘习飞同志获颁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并受到了省委书记汪洋的亲切接见。汪洋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表示祝贺,对他们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为广大青年树立了榜样表示感谢,并勉励获奖代表用自身精神去影响同时代的年轻人,影响更年轻的一代人,沿着老一辈开辟的道路继续走下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青年的最高荣誉。今年是历届申报人数中最多的一次,在入围公示的20名候选代表中共评选产生10名予以表彰。刘习飞同志作为全省政法系统的代表,经逐级申报推荐、考察、公示和评审等程序,成功当选,是我市获得这一荣誉的唯一代表。
刘习飞同志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办案骨干,2004年以来共办案近2000宗,所办案件准确率达100%,没有一件超期。其中2006年一年办结573宗,审查逮捕千余人,是全省检察系统办案数量最多的“办案状元”。他办理了“龙岗9.20特大火灾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于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刘习飞几乎没有周末、节假日。2004年国庆长假七天,刘习飞一天也没有休息,审结了21件起诉案件。他生活简朴,廉洁奉公。四川大地震后,刘习飞回老家探亲选择了坐火车,将省下来的数千元机票钱捐给了灾区。多年来,刘习飞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了特区检察官的不凡风貌,2007年被评为“龙岗区劳动模范”,2008年当选首届“十佳文明龙岗人”,今年还被评为“深圳市先进工作者”。
刘习飞同志获得全省青年的最高荣誉,是省委和广大群众对我市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将激励和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精神,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