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检察院成立“侦查监督涉大运办案组”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1年1月18日,龙岗检察院印发了《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服务保障2011年大运会若干工作意见》,侦查监督部门迅速行动,于1月20日成立“侦查监督涉大运办案组”。该办案组由科室负责人牵头,并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

  1月21日上午,“侦查监督涉大运办案组”与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刑警队、大运城派出所等部门就大运安保配合、畅通涉大运案件绿色通道等问题召开了协调会。

  会上,大运城派出所负责人通报了该所正在办理的涉大运案件情况,与会各方就涉大运案件的证据标准、侦捕衔接进行了探讨,并就建立“涉大运案件信息互通互报机制”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涉大运案件犯罪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由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专报侦查监督科办案组,保证办案组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涉大运刑事案件第一手资料,依法提前介入,及时沟通,引导侦查取证。为保证涉大运案件的顺利办理,办案组主动提出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候命出勤制度。

  龙岗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将在服务大运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保障平安大运。

  (供稿: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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