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从严管党治检理念,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2025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5年,龙岗区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
“三个规定”是净化司法环境、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廉洁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的具体实践。新的一年,龙岗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助力构建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