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烟火气”与“文明风”和谐共生 规范流动摊贩户外经营行为磋商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统筹做好城市治理和服务民生保障工作,近日,龙岗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流动摊贩户外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公益诉讼磋商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锐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海平,其他有关职能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参加会议。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潘艳艳主持会议。

  首先,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胡金花详细介绍了流动摊贩专项行政公益诉讼案的背景及办理情况。随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科负责人宋伟冬就该局印发的《龙岗区占道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度解读,详细汇报了近期开展的综合治理工作,剖析了当前治理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宝龙街道、横岗街道和坂田街道代表分别分享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其他职能单位分别就各自在流动摊贩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一致强调了跨部门协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与会单位围绕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展开了深入的座谈交流,现场气氛热烈,交流成效显著。

  接着,杨海平在发言中强调,第一,要深刻认识到流动摊贩专项行政公益诉讼案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各部门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的积极作用。第二,要从多个维度入手,不断完善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第三,各部门需要通力合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城市环境和秩序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最后,黄锐意作总结发言,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职能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源头治理。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流动摊贩治理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协作,加强系统治理。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优秀治理经验,协助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磋商会为契机,推动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工作,为平安龙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法治深圳建设打造高质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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