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龙岗区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为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织密监督网络:日常定期走访基层司法所,通过查阅社矫工作档案、面对面座谈、听取社矫对象意见等,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督促监管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聚焦社区矫正重点环节,通过脱管、漏管、保外就医、变更执行地等专项检察,精准靶向拧紧社区矫正“安全阀”。
传递检察温情:在国际妇女节等特殊节日为女性社矫对象量身打造法治大餐,引导其端正态度、自立自强。组织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社矫对象正常经营外出难题。制作发放调查问卷了解需求,通过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社矫对象教育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
共筑社矫防线: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畅通公检法司协作配合渠道,通过联席会议、建立通报机制等方式,合力破解社矫工作难点堵点,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