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从严管党治检理念,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2024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4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将“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宣传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行为,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助力构建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