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机制再+1!龙岗区检察院与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签署《生态保护联动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春风送暖,一元复始,春山青翠,草木同苏。1月24日下午,在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西坑基地,龙岗区检察院与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正式签署了《生态保护联动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标志着双方在生态保护领域迈出了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步伐。

  在西坑基地会议室,龙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锐意与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黄晓军共同签署了《协作机制》。该机制涵盖了信息互通、案件线索双向反馈、议事会商、替代性修复意见征求、普法宣传等多方面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全方面、多层次的生态保护体系。

  仪式上,黄锐意表示:“机制的签署将促进双方在信息共享、生态修复等多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随后,黄晓军对双方的合作表达了深切的期待:“捐赠野生动物救助和保护设备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将极大地提升管理中心的救助水平。管理中心将以机制签署为契机,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共同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持续发力。”

  签约仪式结束后,一场别开生面的党日活动随即展开。双方代表及工作人员一同参观了西坑野生动物救护基地。在这里,大家近距离观察了被救助的野生动物,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野生动物救助、康复及野化放归的生动讲解。本次参观不仅加深了双方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直观认识,激发了大家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和决心,更是龙岗区检察院党务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的成功实践。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联动协作,不断创新生态保护方式,以检察力量持续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绿美深圳生态建设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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