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十大精品案例、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及2023年度入选省级以上单位评选活动的典型案例中,龙岗区检察院共入选典型案例11件,十大精品案例2件,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入选市级案例数量在全市各基层院中位列第一,省级以上案例数量位列第二。
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罗某洲等十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罗某甲等十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蔡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与戴某某、深圳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监督案
入选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十大精品案例
深圳某工艺制品厂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
王某等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注: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获评)
入选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就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向某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就社矫对象涉嫌再犯罪问题向某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入选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典型案例
梅某某故意伤害案
曾某运非法行医案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就社矫对象涉嫌再犯罪问题向某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杨某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案
罗某甲与罗某乙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生态环境领域罚款类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注: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光明区检察院、深汕检察院联合获评)
深圳某工艺制品厂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王某等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注: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获评)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案例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优质案例及优秀检察建议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龙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