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备忘录》+交流座谈!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清和惟首夏,百卉扬菁英。”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精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护,提升司法办案公开公正水平,5月10日上午,龙岗区检察院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龙岗区司法局三方共同签署《关于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并开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交流座谈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龙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文龙,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荣斌及三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此次活动及会议。

  在李荣斌的陪同下,梁文龙及张斌一行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检察工作区、听证室,重点听取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认罪认罚等工作及为律师提供阅卷、值班等便利举措的情况介绍,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召开《备忘录》签约仪式。李荣斌首先对张斌、梁文龙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龙岗检察院近两年主要办案数据及当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第六检察部主任高力力解读《关于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备忘录》共计15条,是在全面梳理检察办案与律师履职工作结合点,整理业务部门涉律师执业权利内容基础上建立起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包括检律联席会议机制、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及认罪认罚工作职责以及依法积极保障律师阅卷权、约见权、会见权等重点内容。

  随后,黄锐意副检察长从重视律师权利保障工作、开通律师权益保障专门通道、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权益、切实加强阻权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检察办案工作等五方面介绍了区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

  随后在三方主要领导的见证下,黄锐意与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王少平、市律协副会长黄远兵共同签署《备忘录》。

  会签仪式后,与会人员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展开了热烈交流,三方就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落实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积极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约见权和会见权等内容达成广泛共识。

  梁文龙表示,三方共同签署《备忘录》,合力推动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建设,意义重大。从需求侧来看,当前龙岗区律师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备忘录》的签署正当其时,有利于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供给侧来看,三方加强检律良性协作、交流互动,更有利于加强司法协作配合,推动司法办案公开公正,不断提升法治城区建设的质效。

  张斌首先感谢了区检察院对深圳律师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并用“真诚”、“真切”、“真实”三个词语表达感受:一是区检察院在组织这次活动中展现出对律师群体发自内心的尊重,让人倍感真诚;二是《备忘录》中各项内容科学全面、细致精确,工作态度务实真切;三是办案过程体现出对人民群众的精细化服务,十分真实。期待今后三方共同落实文件内容,共同营造“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环境。

  最后,李荣斌以“三个互”表达了对今后工作的三个期待。一是增强“互信”,三方共同回归法律职业共同体原点,彼此换位思考、增强互信,在办案履职、解决问题上凝聚更强动力,共同努力推动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二是做好“互动”,要加强往来互动和实地调研,邀请更多律师参与龙岗检察院公开活动,以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增进了解。三是实现“互促”,坚持落实信息通报、同堂培训等机制,邀请专业律师团队参与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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