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1-8月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伯友

  (2020年9月11日)

尊敬的书坤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龙岗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勇往直前、依法战“疫”,坚持服务大局、护佑民生,为龙岗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东进战略攻坚年”双年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构筑抗击疫情检察“防火墙”

  在与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我院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参与、担当作为,防疫、办案、保障复工复产多路并进,把检察干警的初心书写在了抗疫前线。

  筑牢检察战“疫”一线堡垒。疫情发生后,院党组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0次,及时部署任务、压实责任。在疫情防控形势最为严峻的时期,106名检察干警主动请战,组建党员先锋队,投身龙岗区、大鹏新区联防联控战“疫”一线,做好疫情防控宣传、防控检测、疫情排查及稳控工作。

  加大涉“疫”案件办理力度。组建专门办案团队,重拳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43件,批捕14人,起诉21人,依法办理自疫区返深后隐瞒行程、频繁外出,导致300多名居民被隔离的阮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疫情专项防控工作,深入排查农贸市场、药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防控重点场所,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药盒子”安全。针对区看守所关押人员数量大、空间较为狭挤等情况,强化驻所检察监督,积极排查疫情隐患;改“线下提审”为“线上提审”,有效避免接触感染。

  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公司印章、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18人,起诉39人。结合办案,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的通知》,慎重对企业相关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刑事案件办理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

  二、聚焦检察办案主业,努力为发展改革保驾护航

  1-8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490件2034人,受理审查起诉2050件2583人,受疫情影响,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1%、43%;其中,办理大鹏新区刑事案件111件228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9%。

  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持疫情防控、专项斗争两不误,率先按下扫黑除恶“重启键”,加快办案节奏,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53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条。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李某、贾某等2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受到严惩。我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首件“套路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获刑,首要分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9人,起诉492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84人,起诉193人;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指派副检察长出庭指控侵犯著作权案件,并在互联网上全程同步直播。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尽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大量涉民生犯罪从网下向网上蔓延的现实,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套路贷”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64人。积极参与平安龙岗建设,严惩“两抢一盗”、故意伤害、“黄赌毒”犯罪,批捕901人,起诉1164人。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85件。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对校园欺凌等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惩处,确保宽而不纵。

  三、聚焦公平正义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完善法律监督工作布局,推进法律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坚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不放纵犯罪、不冤枉无辜,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08人,不起诉67人。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4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5件,追捕、追诉6人。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7件,与法院共同纠正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存在错误的杨某盗窃、职务侵占案,林某等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依法纠正1件9年前的虚假诉讼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开展收押、出所检察3840人次,核查相关案件3278件,依法办理了余某量刑错误案、赵某决定执行刑期计算错误案等刑事执行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依法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院聚焦野生动物保护、学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7件。积极开展“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农贸批发市场近8万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对195所学校及学校集体配餐企业进行检查,切实保障返校学生就餐安全。

  四、聚焦司法质效提升,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上级部署,以提质效、抓配套、促落实为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点,努力实现内设机构组织更加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更加健全,队伍建设模式更加优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检察一至六部和综合业务部,形成“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并行的检察工作新格局,以全新面貌在新的起点上履行检察职责。落实上级部署,建立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类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制定《龙岗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加强自我纠错问责,倒逼提高办案质量。持续推进内部制约制度建设,设立检务督察办公室,规范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检委会监督把关作用,防止权力集中、角色错位。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立足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自愿认罪认罚的2684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教育转化和释法说理,主动作为、自我加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一月份的59%上升至八月份的94%,并逐步提高,被告人认罪服判率达96%。

  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做好党支部调整和新成立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一大批“80后”干部充实到办案部门中层正、副职岗位,占比达70%,干部梯队建设明显加强。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院一直高度重视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今年年初,检察长带队走访人大代表105人,对70余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复。在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我院安排工作人员旁听各个代表团分组讨论,针对108位代表提出的253项涉及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连夜逐项拟定答复并送达,切实做到了代表意见及时反馈不过夜、答复不敷衍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龙岗检察事业的发展,与人大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和热切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服务“双区”建设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没有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每一个案件,审前羁押率偏高,“案-件比”偏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还有提升空间。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四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民事检察仍是短板。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下一步,龙岗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六届四次党代会部署和“双年”行动工作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追求极致的精神,高标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为龙岗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治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涉疫情违法犯罪。对违法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持续贯彻服务非公经济检察政策,促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金融风险演化为政治、社会风险。

  三是全面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作用,强化“两项监督”工作,一体提升办案、监督效果。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力度,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全年适用率保持在80%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保持在90%以上。落实上级部署,集中办理全市范围内的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同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建立以“案-件比”为基础的指标评价体系,推动质量、效率、效果等办案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活动,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学好用好民法典,切实将民法典融会贯通到“四大检察”中去。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培养,鼓励各条线争先创优,展示新时代检察队伍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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