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19日 来源: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1月16日在龙岗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伯友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大鹏新区的大力支持下,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检察队伍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坚定不移加强思想建设。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改革每一项任务中,融入到日常检察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环节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积极开展“检察职业良知培育年”活动,促进检察人员职业良知与专业能力相匹配、共提升。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浙江嘉兴、河北西柏坡等地参观学习,重温峥嵘岁月,凝聚“赶考”动力。

  突出重点抓好班子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46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围绕“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6个专题深入开展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全院开展主题教育作出表率

  脚踏实地推进党建工作。围绕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全力整改。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党支部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延伸至办案一线。出台《关于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明工作纪律,提振机关作风。

  二、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能服务大局

  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资源,集中力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检察工作的良好效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全年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14人,移送线索8条,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廖某等37人、张某等19人、李某等20人涉黑涉恶案。彭某“套路贷”犯罪团伙、程某“裸聊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王某“黑房东”“黑中介”犯罪团伙受到严惩。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不放过、不凑数”,审查逮捕阶段不认定涉黑涉恶犯罪33人,追加认定22人,牢牢守住专项斗争法治底线。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检察组合拳”,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5,起诉45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80亿元的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8人,起诉11人,督促污染者及时承担修复、赔偿责任,避免一诉了之。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要求,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一般不批准逮捕,坚决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与区工商联、科创局合作,为区内100余家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与企业财产法律保护”专题讲座。重拳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15人,起诉241人,护航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三、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参与辖区平安建设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4756655人,受理审查起诉54587649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3%0.6%;其中,办理大鹏新区刑事案件327629人。

  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职务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贯彻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办理区监委移送案件17件20人,依法对中国人保寿险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谢某、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张某等人提起公诉。

  突出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惩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起诉1047人,同比下降34.4%。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4件。积极参与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批捕1288人,起诉1320人。重点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795人,起诉1813人。

  突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75件570人。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批捕158人,起诉136人。落实高检院第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共同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促使32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或复工。

  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为3000多名学生授课。向在校学生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6万本,讲述校园安全法律知识,重点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我院未检办被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为“祖国未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提出的更高要求,秉持共赢理念,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6件。

  守护绿水青山。启动诉前程序,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当地社区工作站,对五联河、蕉坑水河污染问题进行整治。主动摸排核查线索,对杨某倾倒化工品污染土洋河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大鹏新区环水局,依法办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的下坪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污染案、溪涌社区污水井冒水污染河流案。

  守卫蔚蓝海洋。与大鹏新区同向发力,共同拉开“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序幕。督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查明鹏城河、较场尾海域被污染原因,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督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非法占用、经营较场尾海域的单位和个人,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

  保卫食品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选取辖区360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督查活动,覆盖就餐学生5.6万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持续跟踪落实,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捍卫公共利益。联合区住建局,督促追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630万元,相关建设单位认缴2000万元。督促某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擅自出租已征转国有土地,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改。依法办理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某餐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经营案;经调查,该餐馆非法占地1.56万平方米;我院已督促执法部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

  五、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立足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前后衔接、监督把关的职能定位,前移关口,下沉重心,延伸法律监督链条。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9件,追加起诉28人。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42件。依法行使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郑某正当防卫案;该案经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宣传并被多家媒体转发,阅读量达三百多万人次。

  强化审判监督。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0件,与区法院共同纠正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存在错误的罗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14件,办理了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李某等20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开展收押、出所检察1.5万人次,巡视、约见在押人员1196人次,核查相关案件222件。重点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11名罪犯收监执行,并督促其对未执行到位的126件财产刑案件进行整改。全程同步监督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工作,与区司法局、区看守所共同筛选出15名符合初审条件的服刑人员。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09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45件,办理的谭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根据市检察院部署,依法对赔偿及刑事和解类、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特殊保护类、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类等案件的部分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力促办案质效提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综合配套和系统集成,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更新司法理念。落实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客观公正”的履职要求,坚决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旧观念。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不批准逮捕932人、不起诉877人,向社会传递“宁失不经,不伤无辜”的司法理念。

  夯实司法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办理案件398件,入额院领导出庭公诉疑难、复杂案件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定出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案件数据分析研商工作实施办法》,运用“案-件比”指标进一步强化司法责任制理念、完善机制,持续做好改革“精装修”。

  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新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履行主导责任、发挥主导作用的典型制度设计,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罪犯改造具有重大作用。全年共对4052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起诉案件总数的7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2%,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逐步提高。

  七、规范检察权力运行,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司法,努力答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答卷。

  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捕后撤案、不起诉、刑事赔偿等案件的分析评查,构建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召开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306次,加强案件办理的集体领导和集体监督。制定出台《公诉案件补充侦查工作指引》《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办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规范用语手册》,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29条意见建议,现已全部办结并一一回复。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悉心听取意见建议。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邀请98位代表、委员视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诉讼监督等工作,参加高校培训、大鹏检察室揭牌、案件公开审理等活动。充分借助代表、委员在民营企业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优势,提升检察决策的专业化水平。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全年公开案件信息8810条,法律文书4827份,努力做到“公正与否、百姓评价”。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律师发布程序性信息8590条,提供律师阅卷3.2万册,为律师刻录光盘4608。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信息830条,吸引粉丝3万人,阅读浏览量达88万人次,让检察故事借助新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大鹏新区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在对接经济社会新发展、满足人民新需求方面,检察保障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制度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出现了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三是检察干部年龄相对老化,青年人才流失较多,人才梯队出现断层。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龙岗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突出司法办案,更加深耕监督主业,更加精准服务大局,更加有力锻造队伍,为龙岗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贡献法治智慧和检察力量。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和落实在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总结和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发展方向。牢牢把握案件办理这一根本,以求极致的精神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司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人大代表关注热点,落实以“学校行、企业行、社区行”为主题的普法计划,细化实施举措,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是坚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导向,全面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围绕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等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和权威,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落实落细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以更好的司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家大胆经营、放手发展。深刻领会公益诉讼法律赋权本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能力,加大办案力度,维护公共利益。以“深挖根治”“长效常治”为目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四是坚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优化检察职能配置,落实法律监督,整合司法资源,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体系。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标准,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起诉条件,预防和杜绝“带病起诉”;依法适用不起诉,完善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对监管场所的巡回检察制度,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力度和效果。

  五是坚持以“四化”“四个铁一般”为目标,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过硬检察队伍。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直接办案、完整办案制度,通过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解决检察管理和司法办案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一丝不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刀刃向内、严字当头,深化内部检查督查,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龙岗区检察院将始终牢记党的事业、站稳国家立场、维护人民利益。本次会议之后,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积极担当作为,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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