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社保大楼7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17233;电子邮箱:lgrlzyj@longgang.gov.cn)。
一、概述
2011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内容。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局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优化工作流程。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落实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抓好网站升级,确保提速提效。利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针对网站内容的保障和信息技术处理的问题,及时对局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技术操作员进行培训;对街道的网上公开内容,进行了督促和检查,为网站内容的充实和更新做好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1条;其他类信息258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采用在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开辟专栏、在龙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在线”开设专栏、在局办公大楼门前设置公示栏等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1年未接受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公开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积极梳理公开信息,确保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以方便公众能够阅读、查询。
(二)进一步认真梳理总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水平,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逐步完善人力资源门户网站,计划建立完善“三个平台、两个系统”,即:业务审批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接口系统,使共享的政务资源与共享渠道分离,充分保证数据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