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商亚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

发布时间: 2026-10-21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大中小

商亚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

  本委已受理曹娇、迟运达、袁延风诉你及邦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宝龙)案【2026】1013、1014、1015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1栋1楼(联系人:仲裁立案,电话:0755-23255415)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2月18日下午2:30在宝龙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1栋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lg.gov.cn/bmzz/rlzyj/xxgk/qt/tzgg/index.html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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