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鑫通源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23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大中小

深圳市鑫通源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刘木梅、杨红焱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6】578、579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6】578号案件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刘木梅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45205.79元;

  二、驳回申请人刘木梅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6】579号案件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杨红焱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53205.79元;

  二、驳回申请人杨红焱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31号李朗国际珠宝产业园厂房三B1栋1101西)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3室(联系人:陈书记员,电话:0755-28409553)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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