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深川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 2026-08-19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深川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刘定军诉你和深圳市光明区深野烧烤店(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宝龙)案【2026】739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秋桂路1号中海寰宇珑宸花园3栋F座商业01层54)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1栋1楼(联系人:仲裁立案,电话:0755-23255415)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1栋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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