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胖哒文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05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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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周满苑、朱利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26】237、23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26】237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工资差额12594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798.27元;

  三、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社会保险垫付部分779.63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26】238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工资差额15431.49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1300.6元;

  三、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社会保险垫付部分398.07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以上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以上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莲心路34号(联系人:黄一琳,电话:0755-89386695)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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