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热林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拖欠员工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工资,涉及员工26人,合计135298.92元,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规定。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59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45000元。
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劳监罚﹝2026﹞11-01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劳监罚﹝2026﹞11-011号)
2.法律链接
3.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