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燊凰<深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4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燊凰(深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卢盛高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6】265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确定的拖欠申请人的工资、福利、补偿金等酬劳111000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布沙路57号B栋荔景商务区205)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3室(联系人:戴书记员,电话:0755-28409553)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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