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江瑞物业<深圳>中心<个人独资>)

发布时间: 2026-07-15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江瑞物业(深圳)中心(个人独资):

  本委已受理王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6】862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12号恒昌大厦801)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楼A1(联系人:潘小姐,电话:0755-28438962)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0月9日9:30在仲裁三庭(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B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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