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美鲜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10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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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赵时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5】1221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8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大康路220号兴居宏产业园5栋101)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园山街道劳动仲裁庭(联系方式:立案前台,电话:0755-28389606)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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