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雅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卢刚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坪地)案【2025】1133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工资397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3360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63号(联系人:韩燕梅,电话:0755-84099889)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