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办法》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度“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工作,评选不超过10名龙岗卓越工程师和不超过5个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采购龙岗区2026年度“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工作组织服务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总计约为12.97万元。含材料整理、组织评审、专家劳务费、后勤保障等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所有人工、物料、服务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二、项目内容
(一)材料整理
组织服务商安排工作人员(2人,4天)整理2026年“龙岗卓越工程师”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收集、核验、整理、录入及分类。
(二)组织评审
聘请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
1.资格审核。成立资格审核专家组(3人,1天),对申报人(团队)的资格条件、行业归属进行审核。
2.第一轮专业评审。抽取行业评审专家(每组3人,按7组测算,1天),将申报人(团队)按照所属行业分组,由行业组专家对申报人(团队)进行评议并记名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排名确定推荐人(团队)进入第二轮综合组评议,每组不超过2名候选人和1个候选团队。
3.第二轮综合评审。抽取综合评审专家(5人,1天)对第一轮候选人(团队)集体讨论后记名投票,获得较高票数的前10名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为最终推选人(团队)。
(三)后勤保障
1.负责餐饮、摄影摄像、资料整理、文印、场地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2.提供至少6名工作人员做好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3.提供能开展评审工作且保密性较好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四)宣传推广
1.设计制作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证书及奖杯;
2.制作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宣传展板;
3.制作龙岗卓越工程师(团队)宣传片;
4.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三)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按要求聘请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专家,组建专家团队,力求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工作。
四、投标报名
(一)投标材料
1.服务方案,应包含工作内容、后勤保障情况、工作人员名录;
2.报价明细(相关支出应符合财政要求);
3.近三年5个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不足5个的据实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类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4.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5.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诚信证明(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查询结果并打印);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1至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以密封信件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报送,4至8各一份直接报送(不密封)。
(二)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机构于2026年4月25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509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09646。
附件:1.2026年度“龙岗卓越工程师”评选组织工作清单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