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All in AI”“鸿蒙之区”建设战略,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龙岗工匠”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5〕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2024年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龙岗工匠工作室”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资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属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龙岗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具备完善的工作室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四)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或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工作室申报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
(二)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所属单位信用证明;
(四)工作室领头人参保证明;
(五)工作室管理运营制度;
(六)工作室成员名单及社保参保证明;
(七)所属单位经费支持及使用情况;
(八)工作室场地、设备落实及投入使用情况;
(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项目产出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其中《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册装订,一份单独提交,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联系人:赵小姐,电话:0755-84828779。
(二)电子版材料
所有材料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命名为“申报龙岗工匠工作室2026年资助+申报单位”,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
(三)其它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3;
2.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