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忆尚实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忆尚实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

  本委已受理彭春梦诉你及深圳市佰莉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5】1100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开庭通知书。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恋珠东一巷1号伟雄工业区3栋306)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劳动仲裁窗口(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28705593)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30在南湾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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