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豪轩家私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拖欠员工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工资,涉及员工11人,合计414822.13元,我局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龙劳监责﹝2024﹞10-008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现整改期限已到,你公司未按要求报送改正情况。现告知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龙岗区宝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劳动)处理拖欠员工工资事宜(联系地址:宝龙街道办3栋3203办公室,联系人:丘女士,联系电话:0755-23255293)。逾期不来处理,我单位将依据员工方提供的资料认定整改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