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高端人才集聚,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龙岗区深龙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龙岗区深龙引才奖励
二、适用对象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驻外机构、社团组织等。
三、申报时间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申请该奖励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引进服务合同;
(二)申报单位应在新引进人才劳动合同签订2年内提出申报;
(三)新引进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前2年内,该人才未在我区全职工作;
(四)新引进人才已在我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且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
(五)新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类人才:鹏城优才卡“尊鹏卡”持卡人或年薪300万元以上的人才;
二类人才:鹏城优才卡“钻石卡”持卡人或年薪200万元以上的人才;
三类人才:鹏城优才卡“白金卡”持卡人或年薪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四类人才:鹏城优才卡“金卡”持卡人或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人才。
五、支持标准
每引进1名一类人才奖励30万元;每引进1名二类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1名三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引进1名四类人才奖励5万元。
每家单位每年可获奖励不超过60万元。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同一人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视为同一单位。申报单位不得就引进同一人才重复申请深龙引才奖。
六、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质证明;
(三)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
(五)股权证明材料;
(六)与企业签订的人才引进服务合同;
(七)所引入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八)劳动合同;
(九)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十)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十一)鹏城优才卡持卡证明或年薪收入证明相关材料;
(十二)诚信承诺书;
(十三)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十四)申报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事项
(一)本申报通知所称“以上”、“不超过”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本申报通知中,对工作时限有具体要求的须提供人才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含补缴)。若人才依据法律法规无需缴纳社保的,申报企业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在龙岗区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3.在区外领取的劳务报酬高于龙岗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项目奖励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给予相关政策内的各项奖励、资助、补贴,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因弄虚作假而获得的奖励、资助、补贴应全额退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21日前登录深圳市财企通(网址:https://cqt.szfb.sz.gov.cn/#/home)进行奖励申报,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8225507。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