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业务与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来源: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政策已于2025年5月23日出台,原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将于2026年1月5日到期。为确保两项政策平稳过渡,现将相关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业务安排

  2025年5月22日(含)前已在我区全职工作的硕士毕业生:在2026年1月5日(含)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21日发布)申请补贴;在2026年1月6日(含)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我局不再受理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

  二、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业务安排

  2025年5月23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全职工作的35周岁以下本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申报指南将于近期另行发布,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以指南为准)。

  对于2025年5月23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全职工作的,且在2026年1月5日(含)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硕士毕业生,根据不重复享受补贴原则,可自主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补贴:

  (一)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按原政策执行);

  (二)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按新政策执行)。

  三、办理时间认定

  以上所述“办理人才引进时间”,均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人才引进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准备与手续办理工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相应补贴申请资格,责任由相关单位及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755—28943908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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