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方监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方监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5.84万元,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承办方的利润。项目结算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在预算报价范围内实报实销。

  三、项目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四、投标条件

  投标本项目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具有调查或评估资质且未承办、未参与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学徒制培训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的单位。

  五、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业绩、综合实力、项目人员配置、项目方案等因素。(附件1)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项目内容

  (一)监管对象及内容

  对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的2025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学徒制培训的开展过程进行监管。按100个班次为监管数量的上限,不足100个班次按实际监管的班次数结算。

  (二)监管要求

  1.线上监管: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预计开设90个班次):至少对每个班次的线上情况进行1次全面监管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员信息核查、课程信息核查、平台功能核查、学习情况核查等。

  (2)学徒制培训(预计开设10个班次):至少对每家企业每个班次的线上课程进行2次全面监管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员信息核查、课件信息核查、平台功能核查、学习情况核查等。

  每周向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监管情况统计及核查情况汇报。

  2.线下监管: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至少对每个承办机构开设的每个班次进行平均3次线下监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开课情况、学员到课情况、服务保障(资料发放、后勤保障)、师资核查、课堂表现、资料台账整理情况等。

  (2)学徒制培训:至少对每家企业开设的每个班次进行4次线下监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课情况、学员到课情况、服务保障(资料发放、后勤保障)、师资核查、课堂表现、资料台账整理情况等。

  3.满意度调查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承办机构每个工种每个班次的参培学员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

  (2)学徒制培训:对每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导师、合作培训机构以及每个班的学员开展问卷调查。

  4.电话回访: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每个班次抽取10%学员进行电话回访调查。

  (2)学徒制培训:每家企业每个班次抽取5名参培学员进行电话回访调查(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电话回访调查)。

  5.监管报告: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每家承办机构开设的每个班次的监管结束后,须根据对该承办机构的监管情况,按标段数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共计9份监管报告,其中包括8份标段的监管报告,1份涵盖所有承办机构全部培训监管情况的监管总报告)。

  (2)学徒制培训:每家企业培训监管结束后,须根据该企业的培训监管情况,按班次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并出具一份涵盖所有班次培训监管情况的监管总报告(共计11份)。

  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并在投标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最佳监管效果。

  (三)评估内容及对象

  培训结束后,结合督查情况对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徒制培训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并按项目出具报告,其中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出具1份评估总报告、学徒制培训按班次出具评估报告。要求如下:

  1.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承办龙岗区2025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开展培训结果评估,培训评估包含以下内容:培训承办机构前期筹备情况、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完成结果、承办机构配合程度以及承办机构后续承诺服务。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学徒制培训对开展2025年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组织情况)、培训效果(学徒岗位就业、转正使用、岗位晋级等经济、社会效益)等。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九、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许可经营信息页面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4.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响应文件(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3);

  3.报价表(附件4);

  4.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3份不同项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于3份,则按实际情况提供);

  5.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工作原则、督查内容及方法、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时间安排等,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6.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十、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31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送达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55-28372359,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一、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官网进行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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