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雅妍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雅妍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丁亚辉、王明、肖诗敏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5】234、235、236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对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5】234号案仲裁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丁亚辉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4470元。

  对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5】235号案仲裁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王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4133元。

  对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5】236号案仲裁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肖诗敏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7115元。

  以上裁决均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沙园路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联系人:劳动仲裁立案室,电话:0755-89916379)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lg.gov.cn/bmzz/rlzyj/xxgk/qt/tzgg/index.html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