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遴选组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印发的《龙岗区“龙岗工匠”遴选办法》文件规定,我单位已启动2025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和行业工匠申报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采购2025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遴选组织服务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遴选组织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总计约为21.00万元(含税)。含“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的受理材料、组织评审、实地考察、后勤保障、宣传推广等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所有人工、物料、服务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废。

  (三)项目地点

  龙岗辖区范围内满足开展遴选工作要求的场地。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直至项目全部结束且采购单位确认验收通过。

  (五)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协助整理规范申报材料

  按照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我单位受理报名参加2025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收集、核验、整理、录入及分类。

  (二)组织评审

  1.“龙岗工匠”

  按照要求,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审工作,并设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监督组(3人,2.5天)全程监督,保证遴选过程公平公正。

  (1)资格组审核。成立资格审核专家组(5人,1天),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行业归属以及是否符合直接列入推荐对象进行审核。

  (2)行业组推荐。成立行业专家组(每组5人,按7组预算,0.5天),将申报人按照所属行业分组,由行业组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记名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排名确定推荐人选进入第二轮综合组评议,每组不超过2名。

  (3)综合组评议。成立综合专家组(11人,1天),组织现场答辩,根据推荐人选答辩情况,集体讨论后记名投票,票数排名靠前且得票超过三分之一者为专家推荐对象,推荐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直接推荐对象)。

  2.行业工匠

  按照要求,分别组建眼镜、珠宝、家具行业专家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并设立由区工信局、区人力资源局组成的监督组(3人,3天)全程监督,保证遴选过程公平公正。

  (1)资格组审核与推荐。成立资格审核与推荐专家组(眼镜、珠宝、家具行业组各7人,0.5天),各行业专家组对相应行业工匠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并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排序,确定各行业组前20名为推荐人选,进入综合评议环节。

  (2)综合组评议。成立综合评议专家组(眼镜、珠宝、家具行业组各9人,均包含各自资格审核与推荐专家组7人,0.5天),各行业专家组根据相应行业推荐人选的技能水平、业绩贡献,集体讨论后记名投票,票数排名前10位的为专家推荐对象。

  (三)实地考察

  由专家(2人,20天)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所在企业进行走访,通过与企业座谈、个别谈话、查看工作岗位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四)后勤保障

  1.负责餐饮、摄影摄像、车辆安排、资料整理、文印、场地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2.提供至少6名工作人员做好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3.提供能开展“龙岗工匠”评审工作且保密性较好的、能容纳48-50人的会议室;提供能开展行业工匠评审工作且保密性较好的、能容纳15-20人的会议室;

  4.提供数量适当的、满足每轮评审查阅电子申报材料、信息检索等需求的电脑。

  (五)宣传推广

  1.设计制作10名“龙岗工匠”及30名行业工匠的证书、奖杯;

  2.对10名“龙岗工匠”及30名行业工匠分别进行宣传推广;

  3.对整个遴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三)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材料

  1.资质材料

  (1)投标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4);

  (5)投标单位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2.应标材料(需按下述顺序装订)

  (1)报价明细;

  (2)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5个不同项目的业绩材料,不足5个的据实提交);

  (3)遴选组织工作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方案、项目进度安排、评审场地信息及效果图等内容);

  (4)宣传推广工作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证书奖杯设计效果图及参数、宣传方式及推广渠道、项目进度安排等内容);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并加盖公章,以密封信件方式(外层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封口处加盖公章)报送。

  (二)材料提交

  投标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将投标材料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8219051。

  (三)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价格、同类项目业绩、遴选组织工作方案、宣传推广工作方案、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服务商。

  五、其他

  (一)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相关支出应符合财政要求;

  (二)中标服务商应按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求,聘请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专家,组建专家团队,设立监督组,力求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龙岗工匠”及行业工匠遴选工作;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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