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工作举措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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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 |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人力资源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年内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各党支部结合党建工作开展学习。 | 机关党委(人事科)、法制科 |
2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 |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党内法规学习。 | 机关党委(人事科) |
3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 |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推进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推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 法制科、局机关各部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
4 | 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水平 | 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 |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宪法法律专题考试,确保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 | 机关党委(人事科)、法制科 |
5 | 开展法治建设系列培训 | 举办至少4次法治专题讲座或相关培训活动,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解读人力资源业务领域法律法规,以及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水平。加强干部职工审计风险防控、财会知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 | 法制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
6 | 开展执法员、仲裁员业务培训 | 组织劳动监察系统、劳动人事仲裁系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行政执法和仲裁业务水平。按照区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一二三科、仲裁院 |
7 | 强化“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 开展“以案释法”庭审观摩 | 举办至少1次“以案释法”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企业代表现场旁听劳资纠纷典型案件审理过程,并由仲裁员结合案件争议焦点及司法实践进行深入讲解,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深用人单位对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 法制科、仲裁院 |
8 | 发布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典型案例 | 认真研究执法、仲裁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特殊性的典型案例,结合案情阐述案件调查与处理情况,分析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及典型意义,适时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龙岗第一课”等平台发布。 |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一二三科、仲裁院、法制科 |
9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宣传人力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 | 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 关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港澳青年、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女职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发挥“1+11+N”基层就业服务网点、零工市场等平台宣传功能,结合推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项工程,以及“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春风行动”“‘风华圳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职业指导下基层”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全面开展就业培训政策宣传。 | 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10 | 围绕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开展人事人才政策宣传 | 立足人才评价、激励、流动、服务、保障等具体职能,深入宣传普及中高层次人才引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机构审批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聘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重点加强对市、区人才新政、技能人才提升政策的适用对象开展普及宣传。 | 人力资源配置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聘员管理科 |
11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宣传人力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 | 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宣传 | 深化欠薪源头治理,宣传提升“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安薪在深”二维码等维权渠道知晓度。依托“调援裁诉”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强化调解组织建设,把调解前置作为普法有效手段,调解与普法联动开展。宣传推广市劳动争议调解系统,充分发挥劳资纠纷吸附作用。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 |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一二三科、信访科、仲裁院、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
12 | 开展企业合规用工宣传 | 充分对接企业需求,梳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结合开展“安薪在深”、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体检”等专项行动,为企业开展精准合规普法宣传。落实区仲裁员挂点联系街道制度和仲裁建议书制度,为企业提供“送法上门”普法服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用工。 |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一二三科、仲裁院、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
13 | 丰富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 | 筑牢线下普法基础 | 在龙岗区东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智慧广场,建设法治智慧服务平台,整合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渠道指引、企业需求对接等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编制服务指南、印制宣传单册,通过服务窗口取阅、现场活动派发、公共场所张贴等形式,加大人力资源法规政策线下投放力度。 | 法制科、局机关各部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
14 | 搭建多元化人力资源普法矩阵 | 加强局官网、“龙岗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的普法内容更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图文、短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人力资源领域重要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内容质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制作“问答”式普法音视频,丰富普法内容的线上投放形式。 | 法制科、局机关各部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
15 | 持续深化“党建+普法”模式 |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联动普法宣传工作,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开展“三定三联”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响应街道需求,开展人力资源政策解读、劳动普法宣传等服务。 | 机关党委(人事科)、局机关各部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16 | 聚焦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 区、街人力资源部门联动,抓住“5.1劳动节”“全国安全生产日”“全国消防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分类、分批、分次开展普法宣传。 | 法制科、局机关各部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街道经发办(劳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