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天雅纸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坪地)案【2024】93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工资1050元。
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