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七只白熊(深圳)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七只白熊(深圳)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佰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4】74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7761.9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5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875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498号坂田仲裁庭三楼307领取仲裁裁决书(何书记员,联系电话:0755-8960800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lg.gov.cn/bmzz/rlzyj/xxgk/qt/tzgg/index.html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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