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不染汽车美容店)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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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黄伟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4】1621号)。仲裁请求为:1.支付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6月04日工资,小计金额:5182.1元;2.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扣除社保金额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5月01日,小计金额:956.82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交社保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小计金额:5237.5元。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开庭应诉通知书、调解建议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园山仲裁庭开庭。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方式:立案前台,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社区安业路6-1号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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