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勇博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勇博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章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4】952号)已审结。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工资差额9990元,其中2023年12月工资差额为2201元、2024年1月工资为7789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7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3401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园山仲裁庭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方式:立案前台,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起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第一、三项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第二项为非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山子下路399号A栋一楼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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