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国银盛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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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李存想、潘瑞生等两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4】954、998号)。仲裁请求为:李存想:支付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4月22日工资,小计金额:25600元。潘瑞生:1.因其他原因确认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小计金额:6284元;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开庭应诉通知书、调解建议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园山仲裁庭开庭。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方式:立案前台,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社区沙排路24号3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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