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1、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3、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4、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5、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6、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7、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8、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9、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4个科室,下属单位0个,编制内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个,事业编制0个,雇员编制17个,临聘编制0个,离退休老干部23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依法开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会议议程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适时召开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5年预算草案,批准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5年预算。
(二)配合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配合市人大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具有饱满的政治热情、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较强责任感和履职能力的市人大代表
(三)依法行使“三权”,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1、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调研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审查批准工作;推进新预算法的普及宣传和贯彻实施;审查财政及部门决算,推动建立科学、规范财政决算机制;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为重点,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流程调研工作;加强审前调研,做好计划、预算审查批准工作;做好计划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加强对审计报告的审议,发挥监督合力。
2、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推进法治城区建设。积极参与市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展日常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区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情况进行调研;对龙岗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对区人民法院推进审判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保障司法公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加强对2014年度法律监督活动的跟踪回访。对2014年度实施《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区城管局落实代表建议、改进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2014年度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视察活动中区安监局落实代表建议、改进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2014年度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中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改进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4、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着眼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适时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决议。
5、加强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年内将开展我区社康中心建设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立专科医院建设情况、侨务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法律类及经济类专业人士当中遴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咨询组成员,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咨询组,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以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专业人员为审查主体,借助社会专业人士“外脑”作用,提升审查质量,保障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
7、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促进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8、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的统一,把实现区委意图和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完善工作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认真贯彻《代表法》,积极拓宽代表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1、着力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通过组织代表培训、以会代训、工作座谈等方式,让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政治业务素质;积极为代表自学业务创造条件。
2、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继续极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尤其是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继续实施跨年度督办。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要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3、深化“代表携手选民 共建和谐社区”主题活动。一是加强对14个代表小组、35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联系和指导工作。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创新代表小组的组织形式,积极指导各代表小组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利用好35个代表联络站这个平台,深入社区,接访选民,走访群众,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党和政府起到了联系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二是抓好35个市人大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加强立法联系点的硬件建设,实现立法联系点“有场地、有制度、有人员、有内容、有记录”的“五有”标准;定期组织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探索立法联系员队伍建设,在每个社区设立具有专业法律技能的立法联系员。三是加强代培培训工作。分类分批组织区代表外出培训,加强市、区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代表意识,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重点加强人大代表对立法业务的学习,熟悉和掌握人大立法的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注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主动接受区委的领导,贯彻区委的决定,时时处处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适时把区委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经过人大法定程序变为全区人民的意志,使人大工作与区委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同时,通过组织会前学法、调研前学法、业务培训、外出考察、区街人大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交流人大工作经验,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履职意识,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要求,努力在运行机制、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使人大机关工作更富有创造性、更具有开拓性,以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好职;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发展要求的人大干部队伍;做好区人代会、常委会、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等重要活动以及人大制度建设新成就、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
四、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2319.8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2319.8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231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80万元,项目支出940万元。
附件1: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3: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
附件4: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汇总表
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