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6日 来源:深圳侨报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9月15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人事任免事项。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书坤,副主任郭雁通、李一坚、林建忠、李昆刚等出席会议,副区长徐向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梁文龙,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近期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全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部门自查、实地检查、座谈汇报、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大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小区停车问题、探索监管业委会履职的有效途径、从严监督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行为、建立良性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中村物管活动、探索下放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权等。

  会议强调,龙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吸纳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住有宜居。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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