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区人大财经委在广泛调研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于11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组织财经委委员、人大代表和部分专家,初步审查了龙岗区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为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做足准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钦星参加会议。
从会上了解到,2017年,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本投资风险控制,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优化资产运行机制,提升资产配置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龙岗区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加快探索编报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全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对于龙岗区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区人大财经委委员、人大代表和部分专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龙岗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