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是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加大监督力度的积极探索,也是龙岗区人大加强监督和人事任免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龙岗区人大改变过去“重任命轻监督”的局面,在区委领导和市人大指导下,自2018年以来探索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对象、形式、实施等内容,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为民。
在去年7月召开的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龙岗区人大首次组织区“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及区政府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年中任后履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在三个月期限内,区“一府两院”和区卫计局认真研究并及时吸纳,落实到相关工作中。这是龙岗区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的一次创新探索,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今年,龙岗区人大结合全区发展情况和代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3个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作为2018年度任后履职监督重点评议对象,再次体现了龙岗区人大对任后履职监督工作的重视和决心。
经过龙岗区人大的精心组织和“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龙岗区人大开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工作顺利推进,监督对象涵盖了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副职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非人大选举任命但分管政府工作的党组成员,更着重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一把手。监督内容着重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重在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监督内容包括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围绕重大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等。
随着该项工作的推进,监督形式不断完善并凸显闭环效应。在年初、年中、年底三个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安排听取报告、述职、评议,跟踪监督,落实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工作链条,增强任后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龙岗区人大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开展任后履职监督,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和流程,建立常态化机制,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