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祖兵,副主任郭雁通、董吉孝、李一坚、李昆刚出席会议,副区长张玉庆、区纪委常委苏忠进、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一粟及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站位全局、系统谋划,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大法治力量助力龙岗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深刻领会全会关于深化各项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紧盯全区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生态文明、民生事业、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形式,积极助推全区改革突破重大任务走深走实。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区人大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随后,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龙岗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次调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龙岗区2024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市、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七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以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相关工作人员法律职务的议案。
会上,龚祖兵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为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