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表决通过:
任命:
刘国欢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房地产审判庭)庭长;
张智强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庭长;
肖旭耀、彭职威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
刘国欢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智强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肖旭耀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彭职威、罗超群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树雄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郝英威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万丽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海滔、巫丽华、萧建威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