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一)统筹全区企业服务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则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体系。 (二)推动企业服务创新,建立服务企业标准化、专业化体系;统筹整合协调全区企业服务资源,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三)牵头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区直部门间、区街企业服务协同机制,指导各街道、各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协调产业政策制定,推动产业政策平衡衔接。 (四)负责牵头开展企业诉求跟踪办理工作,建立健全诉求收集、交办、督办、回访闭环机制;开展企业服务工作的督办、监督及评价。 (五)统筹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开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挖掘区内新质生产力要素资源,牵头协调各部门服务企业对接技术、数据、场景等新生产要素资源,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产品、人才等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深入对接市场。 (六)负责构建全域场景应用创新工作体系,牵头梳理、发布应用场景清单、能力清单,搭建场景创新服务平台,整合开发场景资源,推动技术、产品与场景对接,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加快落地应用。 (七)负责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整合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八)承担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上市企业的培育工作,建立健全梯度培育机制,整合政府及市场资源,赋能企业持续跃迁。 (九)梳理企业融资诉求,联系有关部门,推动银企对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十)负责推进优质企业扎根龙岗,统筹开展安商稳商工作。 (十一)协助开展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整合企业服务和党建等优质资源,推进产业链等党建工作。 (十二)负责企业有关人才工作,做好企业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等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